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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系了安全带,为啥还是被罚了?这种“花式系法”要不得!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8-11-09        [ 内容纠错 ]

  最近,有市民向蜀黍反应,我开车明明系了安全带,为啥还是被罚了!

  什么?还有这样种事?难道是电子眼“走眼”了?为此,蜀黍再次调出照片核实真相!

  (图1)

  真相了!这安全带却实是系了,但这位置不对吧?从腋下穿过直接系肚子上,这是你自创的“新系法”?这属于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得罚!

  为精准掌握执法情况,适应“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的要求,深圳交警按照精准执法理理念,依托“智慧+执法”的工作方法,对执法闭环行政复议受理理数据分析比对,其中9到10月电子警察查处“不系安全带”的复议量与7到8月相比,出现较明显的增加,法制部门民警经过对执法案件的具体分析了解发现,多是将安全带系在腋下的情况。

  当事人认为自己已经系了安全带,但还是被抓拍处罚了,就像这样!

  (图2)

  图省事,把安全带从腋下穿过?肩膀位置没有束缚,发生交通意外后,身体仍会随着惯性前倾或后仰,根本不能起到安全带的保护作用。如果系安全带不舒服,蜀黍建议调整安全带高度后规范使用。否则,交警将按照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依法处罚。

  (图3:还有这种三个壮汉叠座同系一根安全带)

  (图4:三根安全带一个人系的)

  这都是什么神操作?这种“花式系安全带”要不得!

  在此,深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和乘车人,驾驶过程中系好安全带,是对自身安全的负责!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1项规定:驾驶机动车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15条第3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五百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同时,在电子警察的执法中也确实出现因衣领遮挡造成的误罚,交警也将进一步加强电子警察抓拍的审核。

  安全带是系在自己身上,关键时候可以保护生命,而不是系给蜀黍看的,一张图告诉你,系安全带的重要性!

  (图5)

  那么,安全带到底怎么扣,才真正“安全”呢?

  1、经常检查安全带的技术状态,有损坏应立即更换。

  2、姿势正确:安全带要尽量系在髋部和胸前,从肩上拉过来,横跨在骨盆和胸腔之上,形成一个水平放置的V字。只可一个人使用,严禁多人共用。

  3、用安全带时不要让其压在坚硬易碎的物体上,口袋里的手机、眼镜、钢笔等。

  4、座椅无人时,要将安全带送回卷收器中,将扣舌置于收藏位置,以免在紧急制动时扣舌撞击在其他物体上。

  5、不要让座椅背过于倾斜,否则影响使用效果。安全带的扣带一定要扣好,防止受外力时脱落而不能起到保护作用。

  扣上安全带后,卡扣会发出“啪”的一声!此时应该再拉扯一下,以确保安全带锁扣已经扣好且没有损坏!

  (图6)

  安全带=生命带你系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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