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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车,请注意!八旬老人突遇货车倒退,下一秒……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8-11-19        [ 内容纠错 ]

  近日,在南山区桃源街道发生致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正径直倒退。

  2018年11月7日15时45分许,杨某桂驾驶粤B牌轻型特殊结构自卸货车沿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路新屋村中路北往南方向倒车。行驶至距离珠光路路口三十米处时,车辆尾部与行人梁某(82岁)身体发生碰撞,梁某倒地后,车辆左后轮与梁某身体发生碾压。造成梁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于当天17时26分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图:现场监控视频)

  经现场勘查、搜集相关信息以及调取周边监控视频,深圳交警对案发前肇事司机出行轨迹进行调查了解。事发前,杨某桂驾驶环卫清运垃圾车在清运垃圾,装载完垃圾后,倒车准备前往中转站卸垃圾。倒车过程中,与在道路西侧往南方向步行的梁某身体发生碰撞,导致梁某倒地,最终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位于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路新屋村中路,是新屋村自建道路,属混合道路。肇事司机杨某桂驾驶机动车在道路环境复杂的情况下,未查明车辆后方道路情况,疏忽大意,倒车时未确保安全,最终导致车辆尾部碰撞行人并造成碾压事故。目前,该事故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当在事故发生之前,老人与货车反向而行,而当老人往前慢慢踱步时,不料,身后的货车竟突然后退,一瞬间,谁也看不到谁,意外就此降临。

  交通事故发生时,没人有讨价的余地,特别是作为弱势群体的老人,在交通意外面前更显脆弱。今年以来,我市发生涉及老年人(60岁以上)死亡事故35人,占全年死亡人数的14.3%。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7人,下降32.7%,占全年死亡人数的17.1%,总体呈下降的趋势。但岁末来临,近期发生多起涉老人的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形势仍不乐观,要给予高度重视。

  随着年纪增加,老人群体存在,体质下降、反应迟钝、判断能力较弱,操控能力下降等身体状况,遇到交通事故伤亡的概率也居高不下,其中的原因需要引起重视。

  一、老年人安全意识不足

  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与意识也相对较弱,甚至有的老年人存在“我是行人,车子不敢撞我”的错误认识,以致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二、判断能力较弱

  由于年龄和自身受教育程度影响,老年人判断能力较弱,接触安全教育的机会也少。对于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不如年轻人,对当前迅猛发展的道路交通缺乏正确认识,体会不到马路上的险情。

  三、操控能力下降

  老年人行动迟缓,反应迟钝,敏捷性、平衡性差,导致交通行为时有失当;且老年人的交通工具绝大部分是自行车、二轮电动自行车等,这些车辆都是“肉包铁”,车辆稳定性差,一旦操控不当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导致人员伤亡。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要想保护好这“镇家之宝”,就请您务必这么做:

  一、安全提醒

  子女在老年人外出时应提醒,要走人行道或者靠路边行走;横过公路时要从人行横道线上通过,同时应注意左右车辆情况,确保安全后通过;行经有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时,要按交通信号灯行走,不闯红灯。通过提醒老人群体在交通出行时需注意的安全事项,逐渐提升老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自身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

  二、陪同出行

  老年人外出时最好有家人亲属陪同;尽量不要在夜间外出;无论何时外出,都要引导老人选择视线较好的道路。为老年人创造舒适安全的生活出行环境,在不断丰富老年人物质精神生活的前提下,教会老年人就近购物或选择上门服务操作,提醒老年人应尽量选择离家较近地点以减少交通暴露机会,尽可能减少老年人较远距离的、安全隐患多的交通出行。

  三、引起关注

  应提醒老年人在交通出行时,尽可能穿浅色或艳色服装,必要时配戴有反光板的帽子,从而引起驾驶员以及他人的注意,有助于预防交通事故,保证出行安全。

  其他交通出行者和车辆驾驶人,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发扬敬老精神,发现有老人在路边行走或骑行车辆时,主动减速和避让,严禁和老人抢道争行,确保老人交通出行安全。只有做好事前安全教育,才能更好避免意外事故,多一份小心,少一份灾难,多一份关心,少一份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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