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1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2年预算情况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12-09-17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17个,包括:局机关、车管所、罗湖大队、福田大队、口岸大队、南山大队、宝安大队、龙岗大队、盐田大队、机动大队、侦查大队、同乐大队、梅观大队、惠盐大队、光明大队、坪山大队和驾驶员考试训练场。
二、201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1年,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实际发生额为6,590.39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9.48万元,占0.1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0.66万元,占2.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420.25万元,占 97.42%。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4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机动大队出境3次、38人次。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1、赴香港、澳门进行交通管理立法调研;
2、赴香港进行交通警卫开道培训;
3、赴香港、澳门考察交通安全教育、交通违法社区服务令4.12万元。
(二) 公务接待费支出160.6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1、各省市兄弟单位赴深圳办案和考察我市在交通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包括协查涉及道路事故、刑事案件,考察和学习我市特区交通管理法规实施、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运作、城市道路交通科技管理、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交通警卫指挥调度、交通管理后勤保障等公务接待支出;
2、接待来深指导大运交通管理工作的上级部门,会同上级部门设计和测试大运会期间交通安保、交通疏导和交通管控方案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420.25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2011年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机关及下属16个大队、车管所和驾驶员考试训练场,共有汽车993辆(其中交通拯救车229辆),摩托车1524辆。按车辆工作性质划分,一般公务用车184辆,执法执勤用车809辆(其中交通拯救车229辆);执法执勤用摩托车1524辆。2011年支出情况如下:购置执勤执法车3辆支出28.01万元,燃油及修理支出5,425.54万元,保险费966.7万元,总计6,420.25万元。
三、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920.4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减少669.98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9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出国(境)学习、考察人次减少,行程缩短。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63.4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增加2.8万元。主要原因:2012年龙华、大鹏大队设立,适当增加接待经费。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748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减少672.25万元。主要原因:2012年我市无大型国际性赛事,交通安保培训、演练和实际工作量大幅度减少。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附件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1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2年预算情况表(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6590.38 9.48 160.66 6420.25
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5920.40 9.00 163.40 5748.00
注: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