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
2016年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16-03-11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我市的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施建设与维护、交通安全宣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系统包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本级、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驾驶员训练考核场共2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2,211人,实有人数2,191人;离休2人,退休118人。具体如下:
1.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本级编制数2,211人,实有人数2,191人;离休2人,退休118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11辆,均为定编车辆;摩托车1,566辆。
2.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驾驶员训练考核场编制数23人,无实有在编人员;无离退休人员,退休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系统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升级改造指挥中心;2.加强优化情报中心;3.丰富完善自媒体中心;4.抓好队伍管理,确保队伍廉洁、规范、文明;5.进一步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快速处置率;6.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7.计划性地全面升级改造全市道路交通管理中涉及交警方面的软硬件设施;8.深化“法治通城行动”,巩固抓好行车和停车秩序;9.继续深化“禁摩限电”工作;10.解决驾考考生积压和车辆检验问题;11.开展交通政策和交通组织研究。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部门预算收入182,157万元,比2015年增加54,438万元,增长43%,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79,307万元、上年结转2,850万元。
2016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部门预算支出182,157万元,比2015年增加54,438万元,增长43%。其中:人员支出51,181 万元、公用支出13,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62万元、项目支出109,832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组建2000名交通督导员相应增加经费;2. 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待支付尾款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相应增加经费;3.政府投资项目首次纳入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本级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本级预算181,51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1,181万元、公用支出13,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62万元、项目支出109,190万元。
(一)人员支出51,18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3,38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6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09,190万元,具体包括:
1.道路交通管理47,015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管理后勤保障、扣车场及办公场地租赁、交通拯救业务运维、交通安全保障配套设施、道路交通警卫、道路交通刑事案件办理、交通督导员运维。
2.道路交通安全宣传1,564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制作、媒体宣传、安全月筹划和交通违法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3.道路交通事故处置2,737万元,主要用于事故案件办理、事故物证及痕迹检验鉴定、事故救助基金运作。
4.交通违法处理854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文书印制、违法通知书邮寄、交通违法登报公告。
5.交通事故预防10万元,主要用于事故预联办运作。
6.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7,419万元,主要用于机动车管理、驾驶员考试。
7.机动车处置320万元,主要用于违法及报废机动车拖曳、报废机动车碾压。
8.道路交通法制1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9.停车场管理176万元,主要用于停车场证件印刷、车改展示场地运维。
10.城市交通设施、设备维护13,455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带电设施及设备运行与维护。
11.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6,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尾款。
12.综合管理2,1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业务。
13.信息管理9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管理系统运维
14.严控类项目1,956万元,主要用于警车运行与维护。
15.预算准备金17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16.其他项目13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管理立功表彰。
17.政府投资项目建设1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已批复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驾驶员训练考核场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驾驶员训练考核场预算642万元,包括项目支出642万元。
(一)项目支出642万元,具体包括:
1.停车场管理450万元,主要用于驾驶员训练考核场停车场管理及运维。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尾款。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系统采购预算共计66,674万元,其中包括2016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50,482万元和2016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6,192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驾驶员训练考核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82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38万元,与2015年持平。主要用于各省市兄弟单位赴深圳办案和考察的公务接待。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4,7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4,744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共有在编车辆511辆,摩托车1,566辆,费用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维修及过桥过路等开支。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本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驾驶员训练考核场2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6年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7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