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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24-11-02根据2019年9月5日省财政厅印发的《规范市县财政暂存暂付款挂账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财库[2019]1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付款项进行清理,以下1家往来单位因无法联系,现予以公告,请以下往来单位于公示时间内携合同等付款材料来我单位办理对账、结算等事宜,逾期未办理结算的款项,我单位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核销处理。
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8998919425
该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深圳交警上同步发布(网址:http://szjj.sz.gov.cn/),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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