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关怀版

其他公告

关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24-10-17

  按照《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我局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实际逐项梳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我局在预算编制及执行、公车管理、物业租赁、劳务派遣管理、采购与内部控制、轨道交通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资产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目前已全部进行整改。

  二、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

  涉及车辆、房屋租赁、电子政务设备运行维护费、劳务派遣人员经费超预算标准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精细化预算编制,加强对车辆维修费、劳务费等预算支出管理。二是完善用房管理制度,印发《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租用物业及修缮工作指引》。三是加强支付审核,加强市、区劳务费支出审核监督。四是约谈责任人,对负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加强培训。  

  (二)公车管理方面

  涉及车辆日常管理不到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缺失,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部分车辆油耗异常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车辆管理使用,定期通报,监督车辆使用情况。二是加强采购管理,对车辆等维修项目进行集中采购、定点维修。三是对部分执法执勤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进行喷涂标识和安装轨迹监控。四是加强油卡归口管理。

  (三)物业租赁方面

  涉及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缺失、物业租赁部分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印发《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向市场租用办公用房工作指引》。二是明确物业租赁自行采购方式,业务牵头部门履行监督职能,加强租赁全过程管理,确保采购方式合法合规。三是租赁项目按照我单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层级进行呈报审批。    

  (四)劳务派遣管理方面

  涉及经济补偿金、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度,项目经费结算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经济补偿金的审核,确保各项目补偿金发放规范。二是追回经济补偿金挂账金额。三是完善劳务派遣项目相关考勤、绩效考核、加班、请休假等统一管理制度,形成全面规范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是核减部分劳务派遣项目服务费。

  (五)采购与内部控制方面

  涉及部分车辆维修项目采购问题、部分采购项目内部报审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采购管理,对公务车辆维修项目集中采购。二是加强台账管理,对于采购方式、审批流程、采购节点提前预警,对采购项目进行清单式管理。三是加强预算和合同统一审批管理。

  (六)轨道交通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方面

  涉及轨道交通协管员经费问题、经济补偿金问题、轨道三期经费核算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一是协调相关部门,就相关经费事项报上级部门审核,同时尽快配合完成交通协管员经费结算工作。二是加强劳务派遣项目经费审核。三是对挂账经济补偿金予以追回。四是加强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对专项资金收支进行分项核算,强化资金支出管理。

  (七)资产管理方面

  涉及部分物业资产办理权属登记、部分资产入账、车辆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一是印发《交警支队物业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确权工作。二是完成需确权物业测绘。三是督促责任人落实工作计划,积极与各区有关部门对接,争取最大限度的支持。四是组织相关单位对固定资产验收,对验收未达标工程督促整改,完成资产转固手续。五是对科研所二级单位2025年独立编报预算,最终纳入报表管理。六是开展车辆盘点核查工作,加快处置报废车辆流程。

  (八)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

  涉及在建工程项目超决算支付、2023年2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及时转固、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于超付项目款项予以追回。二是对已竣工交付使用项目督促及时办理转固、竣工财务决算。

  (九)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方面

  涉及应缴财政资金与银行存款资金存在差异,会计账簿登记不符合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一是对历年结转结余项目清查。二是对银行余额账实一致性清查。三是梳理出各账套的结转结余差异及差异产生的年份,排查梳理结转结余资金的来源及去向。四是对错账进行账务调整,梳理出各个项目结转结余收支明细台账。五是落实账务调整,查实可上缴财政沉淀资金。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10月14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