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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23-10-26

  根据2019年9月5日省财政厅印发的《规范市县财政暂存暂付款挂账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财库[2019]1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付款项进行清理,以下3家往来单位因往来单位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而无法取得联系,现予以公告,请以下往来单位于公示时间内携合同等付款材料来我单位办理对账、结算等事宜,逾期未办理结算的款项,我单位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核销处理。

  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 联系人:李洁仪  联系电话:18998919425

  该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深圳交警上同步发布(网址:https://szjj.sz.gov.cn/),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2月25日。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10月26日


序号

往来单位

款项性质

1

深圳市黄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原深圳市北振投资有限公司)

交通配套设施安装工程和改善道路交通管理项目应付决算款

2

深圳市康明斯发电机有限公司

指挥中心大楼工程项目应付决算款

3

深圳市丽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指挥中心大楼工程项目应付决算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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