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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制(货车公告等)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在梅沙片区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23-04-23

  为保障道路交通整体的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将于2023年4月29日至10月6日期间,在梅沙片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实行预约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2023年4月29日至10月6日期间所有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在梅沙片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二、交通管制道路为盐田区西起盐梅路三洲田公路路口,东至盐梅路深圳海关小梅沙教育培训基地,北至东部华侨城围合区内所有道路(不含盐坝高速,包含大梅沙、小梅沙、东部华侨城内所有道路)。

  三、未预约、备案的小型客车进入交通管制区域、道路的,将按照违反禁行、限行规定,进行处罚。

  四、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成功后,允许按预约时间进入管制区域行驶,离开时间不受限制。

  五、备案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含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的网约车)、载货汽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10座及以上客车,以及前往惠州等地不驶下高速仅需在盐坝高速通行的过境车辆,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六、本通告自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10月6日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本通告,按交通标志指引遵法行驶。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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