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21年第3批关于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21-04-13我所已将下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注销,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内容依法注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附件:吸毒注销驾驶证公告表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车辆管理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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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已将下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注销,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内容依法注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附件:吸毒注销驾驶证公告表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车辆管理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