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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等工作安排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19-04-18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及铁骑督导员的公告》及补充公告,现将文职人员考试成绩及部分文职其他岗位能力测试和体检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关于总成绩
(一)文秘岗(材料写作)
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报考文秘岗(材料写作)考生考试总成绩详见附件1。
(二)文职其他岗位(除文秘岗外,技术类岗位)
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文职其他岗位(除文秘岗外,技术类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详见附件2。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人选
文秘岗(材料写作)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1: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共计33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
体检地点: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门诊北楼一楼体检中心(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120号)。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一张一寸彩色近照。
2.考生需在4月22日上午8:30前到达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门诊北楼一楼体检中心大堂,出示身份证签到;未按上述时间要求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等原因造成迟到,建议考生提前熟悉体检报到地点、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
3.体检前一天清淡饮食,限高脂高蛋白饮食,忌酒,忌浓茶和咖啡以及动物内脏;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降压药,降糖药除外);避免过度疲劳、剧烈运动。检查前10至12小时需禁食(包括食物和水)。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检,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考生自觉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的,按体检结果不合格处理。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6.考生体检结束后,经工作人员同意方可离开体检现场,无需返回体检报到地点。未经同意擅自离开体检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有误或有变动的,请在体检结束离场前告知工作人员。
7.考生应按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其他时间或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不作为判断是否符合本次招聘体检标准的依据。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8.参加本次体检无需缴纳体检费用,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或体检过程中体检医院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复检费用和进一步检查、检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9.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公告结果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关于文职其他岗位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相关事项
鉴于文职其他岗位(除文秘岗外,技术类岗位)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现将对文职其他岗位(除文秘岗外,技术类岗位)的考生进行岗位能力测试。
(一)岗位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二)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20日下午15:00。
地点: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附楼一楼职工之家(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
(三)注意事项
考生需在4月20日下午14:30前到达指定地点报到,未按上述时间要求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考生参加岗位能力测试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相关岗位职业证书、荣誉证书、作品资料等。
四、拟录用人员名单
从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录用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若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请考生密切关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保持通讯畅通及注意查看手机通知短信。
附件1:文秘岗(材料写作)成绩统计表
附件2:文职其它岗位(除文秘岗外,技术类岗位)成绩统计表
附件3:深圳市交警局文职人员体检标准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