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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

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发展三年规划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14-02-26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技强警发展战略,全面提升我市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建设和应用水平,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十二五”道路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我市《深圳市智能交通“十二五”规划》、省厅《全省公安机关“十二五”科技强警工作规划》和市局《进一步深化科技强警提升警务效能工作方案》,结合深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以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突破为动力,以科技服务社会、服务实战为重点,以深化科技应用为核心,重点突破数据融合和挖掘等关键技术,重点推广交通控制和诱导、指挥集成和调度等重大技术,重点加快流量采集、视频监控、违法监测、信息发布等科技系统的拓展建设,全面整合与提升智能化交通信息平台,实现道路交通全面管控、主线干道全程监控、信息服务全时发布,为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和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的不懈努力,全面推动交通指挥扁平化、交通管控可视化、交通出行智能化、交通决策科学化、交通管理精细化,大力促进公安交警部门向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数字化方向发展,力争实现我市公安交通科技建设和应用保持“世界先进、国内一流”的领先水平。

  二、具体目标

  以监控二期完善工程、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统一期工程、电子标签示范工程等项目建设为依托,进一步拓宽公安交通服务领域信息化应用,提高道路交通执法和服务水平;提高交通管理科技装备应用水平和交通民警执法装备科技含量;健全科技保障机制和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升交通民警科技应用技能。通过三年的努力,满足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在决策指挥、打击犯罪、维护交通、服务群众等方面以科技增强战斗力的需求,落实“抓一化促八率”,全面实现交通管理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数字化,推动科技强警战略可持续发展。一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二是指挥控制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道路监控智能化网络进一步完善;四是业务管理精细化能力进一步增强;五是执法装备数字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1.整合与提升智能交通信息平台。2.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系统应用与信息共享。3.全力推进智能交通网络规划建设。4.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5.推进社会化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6.加强队伍科技应用意识的强化和培训。

  (二)交通调控系统应用规划。1.提升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效能。2.提高交通事件自动预警水平。3.完善交通诱导系统建设。4.全面推广科技严管路。

  (三)道路监控网络建设规划。1.推进城市道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2.完善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建设。3.推广智能公交路网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配合市交通运输委开展的智能公交建设,着手研究建设公交专用道电子警察系统,实现对公交线路、道路交叉口和公交车辆运行状况的安全监控,有效查处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变线等影响公交车辆运行和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争取在三年内实现在全市30%的公交大巴安装使用监控设备,以全方位覆盖全市公交专用道线路。4.开展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城市交通管理系统建设。

  (四)交通管理业务效能提升规划。1.全面升级改造移动警务系统。2.推广并完善勤务管理系统。3.完善科技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平台。4.完善交管各业务监管平台。5.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标准规范研究。

  (五)科技装备推广应用规划。1.推进民警执勤执法科技装备的应用。2.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科技应用。3.推进交通事故处理科技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科技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支撑作用,把实施“科技强警”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和人员专门抓、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省厅交管局、市局指挥和科通部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提高整体作战能力。

  (二)建立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维护、共享、应用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市发改委、市财委、市交通运输委等道路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局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交通科技项目建设管理机制,遵循统筹规划、统筹建设、应用为先、保密安全、服务基层的原则,共同推动交通科技建设标准化、投入效益最大化。同时制定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工作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范围、管理内容、岗位责任、工作流程、奖惩办法、装备保障、考核监督、精细化管理等相关事宜,力求做到交通科技工作管理规范、有章可循。

  (三)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增强引进、培养、使用科技人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公安交通管理科技人员的待遇,使科技人才能够引得进、留得住、用的好。建立“123”科技人才梯队(即:科技民警不少于100名,科技员工不少于200名,培养省级以上专家人才不少于3名),确保现有的专业技术力量不流失,确保交通科技深入和可持续发展。

  (四)加大科技经费投入。积极拓宽科技经费保障渠道,争取市、区两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确保交通管理科技经费的投入。在监控二期完善工程、“1+6智能交通工程等主体项目已投入4个多亿的基础上,争取拉动各级部门投入资金,完善配套交通科技设备建设,实现3年内累计投入不少于10个亿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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