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
市公安交警局2017年下半年微治堵攻坚战工作专项规划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17-07-26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下半年交通拥堵治理工作,进一步夯实辖区大队、中队治堵主体责任和担当,强化工作执行力、提升工作效能、激发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全局形成“治堵工作你追我赶、治堵智慧竞相迸发、治堵措施层出不穷、治堵成效日益突出”的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治堵风暴行动”向纵深发展,交警局决定2017年7月至12月底期间实施“交警局微治堵攻坚战”。
一、工作目标
依托大数据精确分析研判,全面排查筛选全市交通拥堵点段,推动实现精准治堵;综合运用“治堵菜单”各类治堵“武器”,推动实现对症治堵、微小治堵;全面推行“堵长责任制”,推动实现治堵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通过上述措施,以实现治堵改善交通秩序,以交通秩序改善降压交通事故等多重交通管理目的,从而提升城市交通环境和交通文明程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定人、定点、定时、定量“四定”原则,2017年7月至12月31日期间,全市完成200个交通拥堵点段的治理工作,通过微小措施逐个改善交通堵点,以点带线、从线到面,形成区域治堵成效,推动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治堵攻坚战期间,各辖区大队“一把手”为大队微治堵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大队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路面中队“一把手”为中队微治堵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每一个堵点必须按以下规定明确一名“堵长”,作为该堵点的直接责任人:
(一)每一名分管路面中队的大队领导担任至少3个交通拥堵点的“堵长”;
(二)每一名路面中队领导(含中队长、教导员、副中队长)担任至少2个交通拥堵点的“堵长”;
(三)其它堵点可安排警长、民警、督导员负责担任“堵长”。
三、工作计划
以“滴滴大数据”为重要基础,“堵长负责制”为强力抓手,“治堵月报”为有效监督,“精品项目评选”为促进手段,“大数据考核机制”为科学支撑,推动形成微治堵攻坚战工作体系。
(一)依托“滴滴”大数据精准治堵。
1.通过滴滴城市拥堵大数据平台输出“2016年我市前300名交通拥堵道路的排名和各行政区划的交通拥堵指数”,作为后续治堵选点工作的数据支撑。
2.各辖区大队根据上述交通大数据,结合日常辖区交通运行实际,拟定需要治理的交通拥堵点段,并制定交通拥堵点段的具体治理计划。
(二)建立“堵长负责制”。
每一个堵点必须明确一名“堵长”,负责该堵点的交通拥堵治理各项工作,并作为该堵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三)建立治堵月报机制。
微治堵攻坚战期间,各辖区大队须参照“道管工作双周报”模式,每月定期编制治堵月报,梳理汇总各交通拥堵点段的治理进度、治理措施、治理效果等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攻坚办汇总。
(四)建立精品治堵项目评选机制。
微治堵攻坚战期间,攻坚办将根据各大队编制的治堵月报和堵点治理评估情况,每月评选“十大精品治堵项目”,并在局党委扩大会上进行点评。
(五)建立治堵成效大数据考核机制。
在现有百分制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设立10分的治堵及创新考核加分项目。根据“滴滴城市拥堵大数据平台”发布的“我市前300名交通拥堵道路排名”数据同比变化、“全市各行政区划交通拥堵指数”数据同比变化情况,结合各辖区大队治堵工作完成情况和“十大精品治堵项目”评选情况,综合评价并予以考核评分。
(六)考核结果使用。
1.对于治堵任务年度完成率低于60%的辖区大队,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单位资格。
2.对于在“微治堵攻坚战”中排名靠后的中队,需在局党委扩大会上说明情况。
3.被评定为“十大精品治堵项目”的,对“堵长”授予“治堵能手”称号,在年度评功评优中给予个人嘉奖以上奖励,表现特别突出的,给予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
4.对治堵工作中推出新举措、实施创新的同志,予以吸纳入选交通拥堵治理专家库。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
“治堵攻坚战”是交警局2017年下半年重要的工作之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格考核、强化问责、强力执行、突出实效,确保全面贯彻落实“治堵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充分展示深圳交警对城市交通拥堵的治理态度和治理成效。
(二)夯实责任,责任到人到点。
各辖区大队必须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落实本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和“堵长责任制”,将具体点段治理责任明确和夯实到每一位大队领导、中队领导、片区警长、民警,确保“微治堵攻坚战”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强化信息报送。
微治堵攻坚战期间,月考核和治堵月报统计时间为每月25日,同时治堵月报应于每月30日前完成编制并上报,确保局领导和各相关单位及时了解掌握治堵工作进展。
(四)以行促知、知行合一。
各辖区大队应统筹做好治堵实践和治堵学习,在治堵实践中不断加深治堵知识、技能的学习掌握,不断提升科学治堵、精准治、有效治堵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