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12工作规划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11-12-232012年,我支队将紧紧围绕市局工作部署,按照构建市局治安防控立体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狠抓“压事故、排拥堵、保畅通”等中心工作,力争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道路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执法水平提高、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增强”的程度,实现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的目标。具体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总结固化大运安保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绿色出行”常态机制、鼓励机制以及跟踪检查和后续评估机制,制定小汽车“停用少用”停驶奖励办法政策,对市民参与“停用少用”行动进行奖励,鼓励绿色出行;研究大型赛事、活动不提供私家车停车位的做法,倡导广大市民选择公共交通;进一步研究电子车证的交通管理和公安管理的应用,提高“场车对应”、“人车对应”管理水平。
二、是进一步建立全市多层级的事故预防工作体系。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交通安全责任制,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交通安全管理的全面规划、综合协调和系统实施;建立以安全为首要目标的运输行业的运行机制,达到对重点车辆的有效管理;完善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治理规范和标准,完善事故快速反应和信息传输系统、紧急救援与救护预案系统、紧急救援与救护“绿色通道”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初步形成覆盖全市公路网络的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网络;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广泛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三、是进一步开展关于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政策研究和规划。积极促请市政府开展控制机动车快速增长的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促请政府增辟公交专用道,切实保障“公交优先”,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交和轨道交通的覆盖率和可达性;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和畅通需求,建立城市建设项目的交通需求及预测评估机制,进一步协调好城市发展与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关系。科学设置道路临时停车位,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路内停车收费管理,科学引导车辆停放管理。
四、是进一步落实交通整治人大“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按照人大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要求,依托市局治安防控立体体系,加大对市民关注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开展高密度集中整治,严格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等重点交通违法,严管泥头车、客运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在全市范围形成严管氛围,形成威慑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信用征信,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记分制度,落实社会服务等各种源头性、基础性的治本措施,促进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管理氛围。
五、是进一步完善警情监测和勤务管理模式。完善警情监测规范,加强对报堵突出点段监测,根据事故报警、拥堵报警、流量检测数据及事故重复报警率科学测算常量标准,有效牵动警力调配,指导警务运行;深入研究适应交通变化规律的岗位勤务模式,紧密围绕早晚高峰、节假日、恶劣天气、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易引起交通异常变化的特点,深入挖潜充实一线,确保路面执勤警力到位;依托岗位动态数据库改变现有走勤派勤模式,岗位调整和警力变更全部实施计算机操作,达到点、线、面警力能增能减、收放自如。
六、是进一步开展智能指挥及科技应用研究。在市局110“3+2”指挥系统构架下全面开展智能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加快三级智能交通指挥系统建设,达到先进实用、反应快速、运转协调、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公安交通管理指挥和服务体系的要求;研究通过综合应用各种高新技术来改善道路网的安全性,特别是机动车辆的安全性能,建设面向道路交通安全的智能交通系统。开展RFID技术实测,增加建设电子视频监控点,并逐步采用高清电子监控设备,构建一个覆盖全市、综合开发应用水平高的交通监控网,从而实现利用科技手段减少路面疏导警力,将有限警力投入到对交通违法打击中的目的。
七、是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基础。积极配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配套实施办法,包括交通安全教育和社会服务等配套措施;积极配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点研究电动自行车限行、交通违法查处、占道施工违法查处等交通管理难题,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撑;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交通管理机制,包括建立运营车辆数据、违章数据、事故数据的共享机制,建立交通管理与保险信息共享交换机制等等。
八、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交警部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交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构建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交警执法人文环境,逐步建立一支“忠诚、正义、为民、奉献”的交警队伍;加强“全警轮训”的规范化运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日常训练工作,引导民警把工作岗位作为训练平台,实行“随时、随地、随人、随事”练兵,推动基本功训练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研究制定“育警、励警、律警、惠警”四项工程,着力构建和谐警营,维护民警身心健康,进一步凝聚警心、鼓舞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