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
2018年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三年规划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18-04-26为做好2018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我们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折不扣贯彻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我们要坚持改革创新的工作方法,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拿出更多有分量、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努力为全国全省交通管理改革创新做出新的探索;我们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市民最关心、最紧迫的交通问题着手,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断提高交通法治、交通文明和交通服务水平;我们要把奋斗作为实现目标的根本路径,一步一个脚印,始终为人民不懈奋斗、同人民一起奋斗。用我们的智慧、我们的奋斗,共同创造深圳道路交通的更美好未来,让市民交通出行更安全、交通出行更有序、交通出行更顺畅,让交通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全体市民。
2018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总体预期目标是:交通更加安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万车死亡率降至0.95以下;交通更加有序,日均执法量同比上升20%以上,因交通秩序所引发的交通拥堵占比降至20%以下,全市晚高峰平均车速保持在25km/h以上;交通更加畅顺,全年完成至少400个拥堵点治理,交通拥堵警情同比下降10%以上;交通更加文明,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至年底提升到86分以上,城市主干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98%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服务更加便捷,50%以上的车驾管业务实现社会化,70%以上的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理,50%以上的交管业务可以通过星级用户办理,24T办事大厅、24H车管所普及各区。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做好7个方面38项工作:
一、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建设交通管理现代警务机制
1.成立23个攻坚团队大力推进改革创新。
2.建立运营管理型的指挥调度体系。
3.继续完善探索城市交通管理勤务机制。
4.打造“1+N”宣传体系。
5.建立以“深眼”和“361°”特征库为核心的情报打击机制。
6.全面完善交通拯救处置体系。
7.全面建立“四化”事故处理工作体系。
8.完善和优化交通警卫模式。
二、坚持依法治理,打造最严交通管理城市
9.建立“大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10.建立重点车辆监控平台。
11.开展“10+N”重点整治行动。
12.依法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
13.加强各类涉车犯罪的刑事打击。
三、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体系,打造一流交通安全城市
14.健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
15.试点建立适合我市的基层交通安全工作站。
16.建立标准化、制度化、系统化、社会化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
17.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
18.加大主体责任追究力度。
19.提高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效率。
四、发挥工匠精神,精准科学治理城市交通拥堵
20.推动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实施。
21.开展“2018年微治堵攻坚战”。
22.持续推进可复制、可推广的微治堵工作创新。
23.大力推动“绿色出行”行动。
五、强化科技建设应用,提升智慧交通管理水平
24.加强市区两级智能交通建设,全面构建“城市交通大脑”。
25.加快“监控三期”建设,全面推进路面感知和信息采集。
26.打造信息传输“高速公路”,为大数据研判应用提供支持。
27.丰富信号配时管理“深圳模式”。
28.提升非现场执法效能。
六、坚持便民利民中心,不断提高交管服务效能
29.持续提升车管服务效能,争创全国一等车管所。
30.实施擦亮窗口行动,持续提升窗口服务效能。
31.大力推进网上服务,持续提供智慧交管服务。
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升队伍管理水平
32.夯实党建基础。
33.打造“阳光交警、多彩文化、美丽警营”。
34.建设法治体系。
35.建设监督闭环。
36.坚持人才培养。
37.做实服务保障。
38.强化辅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