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风采
老骥伏枥 壮志未改正当时 老当益壮 默默奉献写忠诚——记大鹏大队三级警长饶小杰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15-05-21饶小杰,1961年1月出生,1982年参加公安工作,1986年9月入党,先后在市公安局一处、十一处,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龙岗车管所工作,从一名普通民警成长为一名基层科、所长,2013年8月从领导岗位卸任到大鹏大队工作。
4月5日15时30分许,饶小杰驾驶摩托车深入辖区检查指导一线民警和队员节日交通管理工作时不慎摔倒,导致左腕三角骨局部粉碎性骨折,目前在进一步治疗中。获悉情况后,副市长、公安局长刘庆生批示:“请交警支队嘱医院全力精心治疗,精心照顾,请小杰同志安心静养,并祝早日康复!”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施志刚,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王京东以及我局领导先后到医院看望慰问。
从警以来,无论是什么岗位,饶小杰同志三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虽然没有轰动的事迹,没有耀眼的功勋,也谈不上高山仰止般的伟岸,但他坚持尽职尽责、全心全意投入到普通的工作中,做好每一件事。几十年寒来暑往,饶小杰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尽责,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他所做的一切看似那么的平凡,在工作中也曾遇到过千难万苦,但他却从来没有退却,他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表达了对人民公安事业的无限忠诚,他用自己的辛劳与坚守,践行了一个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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