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赶紧纠正!骑行电动车时这个疏忽十分危险,已有人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21-09-18日常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你,有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吗?如果只是带了,又会选择哪种“姿势”呢?
1、日常悬挂型
2、装而不戴型
注意,带头盔≠戴头盔!悬而不戴、装而不戴就是没戴!用这些方法掩人耳目,也许能换得一时清凉。可等到事故发生时才想着戴头盔,一切都来不及了。
一、小车和电动车碰撞,骑行者当场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21年8月27日18时06分许,刘某艳驾驶粤BQ***0号小型越野客车沿南山区招商东路东往西行驶至恒裕滨城路段时,车头与由陈某云(未佩戴头盔)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左后侧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骑行电动车的陈某云当场死亡,车辆部分损坏。
事故发生后,交警立即对小车车主刘某艳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0mg/100ml。
既然司机没有酒驾,这起事故是怎么发生的呢?
二、一方走机动车道,一方疏忽大意。
(一)事故调查结果
在有非机动车道的前提下,电动车骑行者陈某云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且并未佩戴安全头盔;
刘某艳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注意路面的道路交通情况,疏忽大意。
一人在机动车道上骑行电动车,保护头部的头盔却放在车篮内,另一人则在驾车时未注意及时避让,事故就这样在一瞬间发生。
三、头盔是个宝,骑行电动车需戴好。
交警日常和大家强调,骑行电动车时人的头部十分脆弱,戴与不戴,很可能是生死之别。
可为什么仍有人贪图一时便利,将安全抛之脑后呢?
对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的骑手,交警将依法处以200元的罚款。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市民群众,予以首次警告,二次处200元罚款。
除骑行者本人需戴好头盔外,后座的儿童也要按要求佩戴,否则也会被拦下。
交警在此提醒各位电动车车主:抱有侥幸心理交通违法,逆行、闯红灯、违规载人载物、走机动车道、非法营运、加装雨篷、酒后骑行等违法行为,交警将一律严查严处!
用生命安全换得一时舒适,最后的结果往往让人难以接受。因此,广大电动车车主务必牢记,严格遵守交规、骑行戴好头盔,安全非小事,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