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司机超载被查,火速消灭证据后又回来了!称“空车”……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21-03-20急速倒车:
慌张绕圈:
边倒边跑:
是什么让这名司机慌里慌张?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他是在消灭证据。
一、超载行驶:深圳交警查获一宗超载货车
2021年3月9日11时20分许,深圳南山交警在南山区南海大道茶光路口开展日常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粤B****3号牌轻型自卸货车满载建筑垃圾驶来。
从外观上看,该车稍显“笨重”,堆积的建筑垃圾已经超过车厢原本高度“冒尖”了。
见此情况,深圳交警立即拦下车辆进行检查,并告知驾驶人王某需要前往同乐扣车场进行车辆过磅称重,确认车辆是否超载。
可没想到,在前往扣车场的路上,王某竟然一脚油门驾车跑了!跑了!
二、半路逃跑:司机趁交警不备偷偷倾倒货物
铁骑带领王某驱车前往扣车场的过程中,车辆跟随行驶至中山园路同乐村口拐弯处时,一个信号灯前,王某趁有其他货车遮挡时,将车辆开进了一条小路扬长而去。
铁骑发现后立即追赶,并在周边路段寻找车辆,但并未找到该车。
不过,深圳交警可不会就这么让他跑了的。跑,当然是跑不掉的!可就在交警准备利用“大数据”寻找车辆行驶轨迹时,王某又自行驾车回到了扣车场。
三、掩耳盗铃:面对“实锤”司机承认违法
不过,王某驾车回到扣车场时,车辆已经偷偷“减重”了!经现场检查发现,原本车辆所载的建筑垃圾已不翼而飞。
那么,这些建筑垃圾都去哪里了?面对交警的询问,司机一口咬定车辆是“空车”。
都说“鱼的记忆只有7秒”,但交警可不是鱼,执法记录仪、监控视频已完整记录王某“掩耳盗铃”的全过程。
原来王某在驾车离去后,车辆开至中山园路铁路桥底的中转站,并将建筑垃圾全部倾倒,一整套动作行云流水。在把车上货物全都倒掉后,王某才驾车返回扣车场。
面对“实锤”王某这才承认了自己违法。
他知道自己所载的货物确实超载了,因为觉得倾倒时间不长,想着可以找借口说自己跟丢了,晚一会儿再到扣车场就可以逃避执法。于是,他便将车辆开至中山园路铁路桥底的中转站,并将建筑垃圾全部倾倒。
中途驾车逃跑,把东西“清空”后又再次返回这等操作,交警实在看不懂了。
王某将面临什么处罚?
经核实,该行为已涉嫌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深圳交警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将司机带回做进一步处理。
车辆超载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超载多一分,危险就多一重。
安全交通,不可懈怠。前车之鉴,必须警觉。一直以来,深圳交警都在严查超载车辆。
一旦查到车辆有违法超载的行为,深圳交警一律实施“一超三罚”,驾驶员、车属单位、施工单位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超三罚”: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重、中型载货汽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机动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对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五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一百的,对驾驶人处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八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五千元罚款;
(四)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对驾驶人处五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一万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二万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按照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的罚款数额加倍处罚,并对车辆所属和使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深圳交警将继续加强整治,严查严处超限超载车辆。
在此,深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遇到交警执法请配合,勿心存侥幸,错上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