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又是盲区惹的祸!电动车紧贴后车车头前行,司机浑然不知……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18-11-222018年11月19日18时51分许,在罗湖区东湖街道沙湾路北往南方向太白路路段,发生了一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碰撞二轮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现场死亡。事发后,深圳交警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组织实施抢救与调查取证。
2018年11月19日18时51分许,廖某雄驾驶粤B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由太白路右转至沙湾路时车头与袁某伟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粤B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左前轮再与袁某伟发生碾压,造成袁某伟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一场车祸,两个家庭,终生遗憾,而在案发之前,他们本是毫无瓜葛的陌生人。
廖某雄驾驶粤B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从工地驾车返回公司,行驶至沙湾路太白路段时发生了此事故。经向家属了解,事发当天袁某伟驾驶二轮电动车下班返回沙湾住所,行驶至沙湾路东湖路段时发生了此事故。
深圳交警前往事故现场,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初步查明,搅拌车司机廖某雄驾驶粤B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由太白路右转至沙湾路时,未注意察明道路右侧交通状况,未确保安全驾驶,其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电动车骑行者袁某伟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其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目前,该事故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图:现场监控视频)
从寥寥几秒的画面中可以看到,在事故发生之前,电动车在前行的过程中几乎是紧贴着搅拌车的车头,而由于车身的阻挡,位于驾驶位上的驾驶员不能直接观察到部分区域,也就是所谓的“盲区”。
近年来盲区交通事故多发,盲区已成为交通事故“最大杀手”!今年以来共发生涉重型货车事故死亡91人,占涉货车事故死亡人数的70%,其中因盲区导致事故死亡48人,占涉货车事故死亡人数的52.75%。
深圳交警呼吁各位出行者,务必关注盲区,避开盲区,然而仅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涉盲区交通事故再度发生。
2018年11月15日16时59分许,陈某驾驶粤B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途经横坪连接线与环山路交汇处右转弯时,该车车头与操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左侧车身发生碰撞,造成操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有人或车进入车辆盲区时,对于驾驶人而言,其危险指数不亚于“闭眼驾驶”,除此之外,还需关注的是,为了快一点,近一点,总有骑车人不顾交通规则,奋不顾身往机动车道上驶去,将自身的安危置之脑后。
盲区不能待!机动车道不能抢!马路如虎口,时时刻刻危机四伏,谁也不知道意外会在何时降临,我们能做到的就是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让这些悲剧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