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胆真肥!醉驾这种车,不仅会丢“饭碗”!还终生不得驾驶……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18-12-10蜀黍总说请勿酒驾!请勿酒驾!然鹅,部分司机任性、侥幸,逃避检查的办法不断翻新,甚至还有一些传言在网上盛传“女司机不查、出租车不查……”
那么,这些传言到底管不管用?交警只能微微一笑告诉你“请不要生活在段子里”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这早已是常识。尤其是广大营运车辆驾驶员更应遵守,但近日就有一名出租车司机心存侥幸,结果栽了大跟头。
2018年12月2日23时54分许,深圳交警接报称布吉街道三联桥路段发生一起单方事故,执勤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一辆蓝色比亚迪牌小型出租客运小车车辆与三联桥路段中间隔离护栏发生碰撞,导致车辆部分受损,隔离护栏损坏的交通事故。
嗯?出租车?怎么就出事故了呢?事发时车内有乘客吗?带着这些疑问,蜀黍展开进一步调查!
蜀黍走近一看,出租车副驾驶位上有一名男子付某,浑身酒气,除此之外不见他人踪影。难道他就是司机?然鹅,在蜀黍的询问下,男子却声称“司机人走了,我是乘客,只是坐车的。”
这话你猜蜀黍信不信?看看身上那熟悉的制服……
经调取车上录像发现,付某就是事发时该出租车的驾驶员,证据确凿!来!配合蜀黍进行酒精检测吧!
然而付某拒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执勤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强制抽血,经鉴定检验,犯罪嫌疑人付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高达188.93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职业司机还敢酒驾?让我们把时钟拨回3个小时前……
经查,12月2日晚21时左右,付某与朋友在布吉一家饭店吃饭,期间喝了一些白酒。一直到23时左右,付某驾驶出租车准备离开饭店回家,从车内录像可以看到,当时有人一直在劝阻付某,告诉他停车费就5块钱,让付某别开车,并且如果在道路上被交警查到那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
但当时付某仍然笑嘻嘻的说没事,坚持开车离开。付某开车期间还不系安全带,非常危险。在行驶至布吉街道三联桥路段时,付某跟在两辆大货车后面行驶,随后为了变道避开大货车撞向了路边护栏。
不仅不听劝强行醉驾,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事故发生后,付某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反而打电话给同事连某让其过来开车,结束电话后付某从车内转移到了副驾驶,在民警询问时谎称自己只是乘客。
其同事连某表示,两人是在下午17时20分左右交接班的,那个时候付某并没有喝酒,直到晚上23时50分左右接到付某电话,感觉他说话吞吞吐吐,像是喝了酒。
现如今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而且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后果很严重!
一、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十年内不得开车,重新取得驾照后也不能驾驶营运车辆,这就是侥幸的代价!没了自由,也丢了“饭碗”……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形,或将被终生禁驾!。
那么,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呢?一样不行!
2018年11月11日凌晨1时,深圳交警在深南大道路段开展猎虎整治行动。凌晨1时57分许,发现一辆教练车的驾驶人涉嫌喝酒开车的嫌疑,现场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肖某进行呼气性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是63mg/100ml。
根据驾驶人交待,该车辆是粤港驾校的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驾驶人肖某于11月10日21时许在科技园某餐馆参加朋友生日聚会,期间喝了大概一瓶啤酒。聚会结束后,于11月11日凌晨1点30分左右,准备将车辆开往西乡训练场停放途中在深南大道前海路附近遇交警 “猎虎”查车,因涉嫌酒驾被抓获,被查获时后排座位还载有两名乘客。
开着教练车去聚会,一瓶啤酒下肚,同样也是丢了工作,失了自由!
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说,开车上路,一定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营运车辆更应该做好这一点,因为驾驶人不仅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更要对上车乘客的生命安全负责,这是对生命应有的敬畏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