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惊心动魄十余秒!男子凌晨高速逆行、撞车!车零件碎落一地……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18-12-24无证+醉猫+摩托车+高速+逆行,这单拎出来一个危险驾驶因素,都叫人心惊惊,要是有人把上述行为全都做齐了,那这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2018年12月17日5时34分许,深圳交警在梅观高速南行观澜路段(高速路)处理事故时,发现赣A牌二轮摩托车的驾驶员李某有危险驾驶的嫌疑。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7mg/100ml,随后经抽血鉴定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27.01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图:摩托车的驾驶员李某吹气值)
当深圳交警赶到现场时,发现现场有小车与摩托车相撞痕迹,摩托车车主李某腿上还“挂”了伤,而最终,竟是摩托车车主负全责,来看看他都干了些什么。
经查,12月16日傍晚,李某和四五个朋友在平湖街道山厦村一处吃饭,期间李某喝了些白酒,饭后大约20时许,李某等人步行至附近KTV唱歌,期间李某又喝了四五罐啤酒。
一直到17日0时,一行人又步行到附近吃宵夜,宵夜结束已是凌晨3时。
原本吧,聚会结束后,李某让朋友打车回去,但由于时间太晚的原因,朋友没打到车,怎么办呢?最终,李某开着摩托车,载着朋友及其哥哥行驶在道路上,而这一开,竟开到了高速上去,等反应过来后,李某干出的事,可就更吓人了。
由于走错了路,李某将车开到了高速上去,他当即想赶紧下高速,便掉头逆行,却没想到在下高速的途中与一正常行驶的湘G牌车车头发生了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李某也因此摔伤了膝盖。
事故后李某想与对方协商私了,但对方选择报警处理,随后李某被执勤民警查获。被撞小车车主则表示当时李某驾驶摩托车不仅没有开车灯还是逆行,这才导致自己躲闪不及,造成两车相撞事故。
但是你以为这位“醉猫”的罪行仅此而已吗?李某表示摩托车是自己去年网购所得,自己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但由于侥幸心理,为了送朋友回家不惜冒险。无论如何,醉驾是违法行为,李某不应该触犯法律的底线,更不应该为自己的错误寻找任何借口。最终在这起事故中,李某负事故全责。现如今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8年12月18日被刑事拘留。
本来是好心开车送好友,结果却把自己给“送”进去了,酒后驾驶不仅是错在“犯醉”,更是错在“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猎捕“醉猫”,人人有责,各位车主们不仅自己不要做“醉猫”,也要记得提醒身边朋友切勿酒后驾驶,勿做醉(罪)人,深圳交警也会每日“猎虎”,可千万别乱来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