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3张罚单,25000元!这种违法行为,交警绝不容忍!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19-03-06一、未经审批私自封路施工
2019年1月10日,深圳交警在路面开展巡查,行驶至光明区圳园路时,发现一施工队正在进行路面开挖作业,施工现场一片狼藉。深圳交警巡视完四周并未发现施工现场张贴了《占道施工许可证》,而更令人担忧的是现场周围无安全防护及警示标志,开口向着来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深圳交警当即要求现场施工人员立即停工。
(图1:光明区圳园路私自封路施工现场)
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万一车辆突然撞进来,施工人员、市民、道路的安全谁来保障?此外,《占道施工许可证》呢?是忘了张贴,还是根本没有?带着种种疑问,深圳交警继续展开调查。
经现场询问,发现此施工行为未经审批私自封路,属违法占道施工。随后,深圳交警立即将施工现场负责人带回交警队做进一步处理。经调查查明,施工项目为茅洲河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单位为江西汇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施工人员及施工工具均由该公司提供。
处罚决定:深圳交警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25条、第108条第2款给予江西汇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开具了《责令整改违反道路管理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恢复路面,待审批手续办结后再行按照规范安全施工。
二、未设任何安全警示及围挡
根据相关规定,占道施工必须先取得施工许可证并按要求张贴在施工工地,且设置好安全警示和围挡,才能正式开始施工。然而2019年1月24日,深圳交警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却发现光明区侨明路的一处施工工地上述的行为一个都没做到!不仅如此,还将集装箱堆放在机动车道上。见状,深圳交警当即要求现场施工人员立即停工,并将相关负责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图2:光明区侨明路违规施工工地)
经调查查明,施工项目为中集产业地轨卫星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施工人员及集装箱均由该公司提供。
处罚决定:深圳交警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26条第3款、第112条第1款给予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开具了《责令整改违反道路管理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将占用机动车道的集装箱清除,并做足安全警示后再行开工。
三、施工围挡存在缺口
2019年2月21日,深圳交警巡查至甲子塘大道时,发现一施工工地没有围闭,围挡存在很大的缺口,没有施工人员在现场看护,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图3:甲子塘大道未设围闭施工工地)
经调查查明,施工项目为光明高新园区八号路(同观路-光明大道)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深圳交警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26条第3款、第112条第1款给予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开具了《责令整改违反道路管理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规范围挡,做足安全警示标志,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
现在你知道了吧,占道施工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哟。在此,深圳交警提醒广大占道施工企业及作业人员:涉及占用、挖掘道路施工的项目施工前必须经过交警部门的审批,施工时作业区需按照规定摆放交通安全设施,做足安全警示,严禁随意堆放材料,不要等到发生安全事故后才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