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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货车与小车相撞,险酿大祸!小车却要负全部责任,为什么?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19-04-01

  2019年3月17日5时30分许,吕某驾驶着一辆粤S号牌的小车沿着罗湖区船步街由北往南方向行驶,途径路口左转时,车头与李某驾驶的粤B号牌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图:事故现场)

  接到消息后,深圳交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民警到达事故现场时,发现涉事的小车车前盖已经变形,部分车身零部件脱落掉在地上,车辆故障无法启动,幸运的是事故双方均无人员受伤。随后,交警分别对现场驾驶员吕某和李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棒均显示无酒精。

  虽是凌晨时分,但该路段道路照明良好,且交通标志设施规范,双方驾驶员又没有酒驾的嫌疑,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事故的发生呢?经过现场询问,深圳交警得知,出事故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在于“大意”。

  货车司机李某告诉交警,事发前,他正驾驶着粤B号牌轻型厢式货车沿着船步街路段行驶。行驶至事发红绿灯路口时,吕某驾驶小车突然拐弯进入直行车道,他避让不及。两车相撞,导致货车车前左侧车身受损,所幸自己当时车速不快,没有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小车司机吕某则表示,自己在经过该红绿灯路口时,见当时车少人稀,于是等候红绿灯通行之后便直接拐弯转入直行车道,没有仔细观察到正在直行的货车,结果“嘭”地一声当场就直接撞上。

  细心的小伙伴一定发现了,在该起事故中,两车一辆准备转弯,一辆正在直行,而就在这个瞬间,事故发生了。显然,这起事故还与一个字有关:让。相信大家都知道转弯让直行,所谓转弯让直行,就是说道路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因为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路途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转弯未让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转弯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那么,这起事故谁之过?事故责任显而易见。该起事故中,吕某驾车转弯时未做到安全避让直行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货车司机李某不负事故责任。此外,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12条第1款第1项“转弯车不让直行车的”,交警依法对吕某处以罚款300元,记3分的处罚。

  一个疏忽险些酿成大祸,这也就为什么人们常说开车要打起12分精神!而提起“让”,让行规则还有很多,深圳交警要在这里跟大家说说常用的几条“让行规则”:

  一、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

  三、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未让右侧来车先行。

  希望大家在驾车时能树立“正确让行”的理念,我们永远不知危险何时会降临,但或许,一次粗心大意就是生命的终点。我们能做的就是不管何时、何地,不管人车多少,只要驾车在路上,就得时刻提高警惕,牢记行车安全规则,才能平安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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