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6000元卖驾驶证11分?结果分没了,钱没拿,人被拘……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19-08-31可能你也曾见过,在马路杆子、墙边上,或是楼舍大门上,散布着下面这些“小广告”。
除了这些静态的小广告,也许你还遇到过一些,活跃在违法处理大厅的身影。这些人既不是工作人员也不是办事人员,总是一番左顾右盼之后悄悄移到别人身边问:“朋友,买分不?”
有的司机违法记录过多,害怕被吊销驾驶证,于是买分消灾。有的人却对驾驶证上的分虎视眈眈,作为一种盈利途径,妄想卖分变现,于是催生了买卖驾驶证积分的产业链。
那些所谓的中介通常打着“高价买分低价卖分”的旗号招揽生意,把买卖驾照分的过程说得简单无风险,然而事实真像他们所说的这样么?
近日,邹某博就被这种“低投入高回报”的骗局所惑,一步步走入早已为他布好的陷阱!
时间:2019年8月23日9时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市民邹某博偶然在路边看到一个收分小广告,略有心动的邹某博当即根据广告上的电话,联系到了收分中介,并询问买卖分交易详情。
(图:以上对话纯属虚构)
11分=6000元!心动不已的邹某博同意了此次买卖分交易。
在确定卖分方交易意愿后,中介又打电话给买分方陈某秋,告诉他有人要卖驾驶分给他,
并将邹某博的手机号码发给陈某秋,让买分方陈某秋与卖分方邹某博联系后双方约定在清湖地铁站见面。
双方见面之后,邹某博全程根据陈某秋的指示,对驾驶证上的分数进行操作。
就这样,他一步步踏入“专属陷阱”!
1、驾驶证转入
由于邹某博的驾驶证为外地的,陈某秋驾驶着贵K号牌车辆将邹某博带往龙华车管所先将其驾驶证转入深圳。
2、代扣分数
随后,陈某秋开车将其邹某博带至环观南路的机动车监测站,并让邹某博拿着驾驶证在一台自助机上操作代扣11分。
分数扣完了,接下来按照事先所商量的,应该是卖分方获取报酬的环节。
可是,就在邹某博扣完分数之后,陈某秋却说自己当下有事需要处理,吩咐邹某博自己去复印身份证给他。收到身份证复印件后,自己便会将酬劳给予邹某博。
就这样邹某博孤身一人,等啊等啊等啊等,却怎么也等不来自己“应得的酬劳”,反而等来了电话和微信都被拉黑的消息!
邹某博这才惊觉自己可能是被骗了,这下子钱没捞到,分也没了,情急之下,邹某博才选择报警处理。
深圳交警对陈某秋与邹某博进行调查询问后,根据两人买卖驾驶分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你还敢轻信小广告私下买卖分吗?事实上,“买卖分”这种行为,不仅会使得个人信息泄露,增加遇到代扣分诈骗的风险,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只要是参与买卖分交易的人员,无论是出钱的买方,还是丢分的卖方,都不受法律保护。
相关法律规定
1、明确将买卖分行为定性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处罚。
2、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需扣分骗取中介费用的,以诈骗行为处罚。
3、对伪造证件虚假注册网上车管所信息处理交通违法的,以伪造公文证件处罚。
4、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驾驶,安全出行,才是守住驾驶证的最有力措施!千万不要动“小脑筋”,妄想通过买卖分掩盖违法事实,否则只会失了分没了钱又丢了人!
如果驾驶证被记满12分怎么办?不用找黄牛了,交警这就教你如何把分“赚”回来!
驾驶证被记满12分的满分学习教育并参加考试“满血复活”!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如果你被记满12分参加满分学习,就能“满血复活”。如果没有被记满12分,同样也可以“赚回”部分积分。
驾驶证未被记满12分的星级用户减分学习“额外获取6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未达到十二分的,可以申请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不少于六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每次可以减少其累积记分三分,但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减分不得超过六分。
满足上述条件,即可进入“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微课堂——消分学习——答题攒分”进行减分学习。
记满12分,可以满分学习。未满12分,可以减分学习。买卖分?代扣分?根本用不着!
当然,要想更稳妥地守住驾驶证,最简单直接安全的方式,当然还是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