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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服刑期间再次醉驾?!姑娘,你的后半生怎么办?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19-10-14

  不管你喝了一杯还是半瓶,不管你开了一百米还是一公里,不管你是女司机还是男司机,只要触碰“酒后驾驶”这条红线,深圳交警绝不放过!

  10月11日晚至10月12日凌晨,深圳交警在全市开展“猎虎”行动。三名女司机醉驾被当场查获,一位女车主涉嫌危险驾驶共犯!

  一、服刑期间再次醉驾被查获!

  2019年10月12日3时4分许,深圳交警在南海大道深大路段开展猎虎行动,在行动中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粤B****7小型轿车驾驶员郭某有涉嫌喝酒开车的嫌疑。

  现场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8mg/100ml。

  随后经医院抽血检验鉴定,郭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37.79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据郭某供述:2019年10月11日23时许,其和朋友在福田区晚装酒吧喝酒,期间郭某喝了四杯洋酒。次日1时许,郭某驾驶机动车从酒吧门口出发回家,行驶至南海大道深大路段时被交警查获。

  而在调查过程中蜀黍发现,郭某于今年7月因醉酒驾驶被深圳交警查获,被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

  郭某在服刑期间再次醉酒驾驶,其表示后悔不已,并坦言自己的行为会对家庭和事业造成很大影响。

  现如今,郭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被深圳交警予以刑事拘留。

  明知酒后驾车违法,也知道酒驾会让自己付出巨大代价,可郭某还是心存侥幸、以身犯法,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后不开车是常识更是铁律,自己不酒驾却纵容他人酒后开车同样涉罪!

  二、一人醉驾两人涉罪都被查获。

  2019年10月11日23时30分许,民警在龙华区清龙路开展“猎虎”行动时,发现粤B****N号车驾驶员段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

  在后续调查中,交警发现鄢某(女)是粤B****N号车车主,被查获时,鄢某正坐在车内。

  民警同时对鄢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8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97.35mg/100ml。

  据段某和鄢某供述:2019年10月11日20时左右,两人与其他朋友在龙华区“筷乐湘聚”湘菜馆内吃饭喝酒,期间段某喝了3两左右的白酒。

  23时30分左右,两人准备叫代驾离开时,段某接到朋友的电话说去吃烧烤,段某看了导航要去的地方只有4分钟车程,便说直接开过去。

  鄢某开始不同意,无奈拗不过段某。鄢某表示自己喝得少可以开车,但段某坚持由他来驾驶,最后鄢某同意段某驾驶车辆,结果车辆行驶不到一分钟就被交警查获。

  现如今,段某、鄢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深圳交警予以刑事拘留。

  鄢某明知饮酒后不能开车,却将自己的车交由同样喝了酒的段某驾驶,其行为涉嫌共同犯罪!

  别以为自己酒后未开车就没事,只要踩中以下“雷区”,同样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多少人因酒驾家破人亡,多少人因酒驾前途尽毁!父母孩子还在等你回家,却等来一个“你被拘”的消息,“铁窗”里的她后悔不已,哭着说“我孩子怎么办……”,可再多泪水也无法扭转违法事实。

  2019年10月11日22时12分许,欧某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深圳交警现场查获。

  经民警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4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27.4mg/100ml,已达危险驾驶标准。

  据欧某供述:当晚21时许,其跟客户在石岩汽车站对面吃饭喝酒,期间欧某喝了2、3瓶啤酒,22时许,欧某叫了代驾准备离开,随后得知朋友曲某打车过来接自己,欧某就取消了代驾。

  朋友曲某到达以后,欧某才发现他没有驾驶证且不会开车,于是欧某便驾驶小车搭载曲某上路,行驶至洲石路路段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现如今,欧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深圳交警予以刑事拘留。

  司机酒驾有许多理由,比如:距离近、喝得少、技术好……

  也有不少司机认为,喝完酒只要休息片刻就能开车,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2019年10月12日2时33分许,深圳交警在南山区深南大道路段开展猎虎行动时,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皖E****7小型轿车驾驶员林某有涉嫌喝酒开车的嫌疑。

  经民警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7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14.59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据林某供述:2019年10月11日19时许,其一人在惠州市惠东新疆羊肉店吃饭喝酒,期间喝了两瓶啤酒,饭后林某步行前往附近的发廊洗头睡了一会儿。

  10月12日1时许,林某驾驶机动车从饭店门口出发,行驶至深南大道路段时被民警查获。

  现如今,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深圳交警予以刑事拘留。

  开车前的一杯酒,让工作、家庭全部受到影响,酒驾的成本,你真的知道吗?

  更可怕的是,酒后的你拿起车钥匙、启动车辆,宛如一颗随时会被引爆的“定时炸弹”,多少血泪的教训摆在眼前!

  所以说,开车上路一定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因为驾驶人不仅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更要对所有交通参与者负责人,这是对生命应有的敬畏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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