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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动态

深圳交警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23-03-03

  3月1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深圳交警严查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特别是民生行业电动自行车无牌骑手闯灯、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深晚记者了解到,深圳交警目前持续整治所有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逆行、冲红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规定,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两百元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处三百元罚款;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五百元罚款。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头盔。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过,走斑马线并下车推行,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同时,切勿走机动车道,在划有标志标线的人行道上行驶时,须按照车辆的行驶方向,沿人行道施划的标志标线通行。(来源:深圳晚报 版次:A04 日期:2023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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