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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哪些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24-09-30

  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有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

  1、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6、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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