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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设备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公布启用3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21-12-22

  为确保交通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体现人性化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57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市启用的3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行政区域、设备类型及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

序号

区域

设置地点(路口或路段)

类型

备注

1

南山区

月亮湾大道北大附中人行天桥路段北往南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见污染物的等违法行为

机动车尾气遥测仪

2

宝安区

107国道福永景观人行天桥北行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见污染物的等违法行为

机动车尾气遥测仪

3

龙岗区

龙平西路黄阁路路口东侧西行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见污染物的等违法行为

机动车尾气遥测仪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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