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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

在乘车时车辆行驶中不系安全带会被交警处罚吗?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2024-04-01

  答: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二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二百元罚款。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五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五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五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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