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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6811/2024-0044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成文日期: 2024-09-09
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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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9  浏览次数:-

  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现公告附件所列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附件:1.2024年8月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驾驶证列表

  2.2024年8月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驾驶证列表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4年9月9日


附件:

1.1.2024年8月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驾驶证列表.xls

2.2.2024年8月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驾驶证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