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收回的,应当公告作废。现公告附件所列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1、2022年2月逾期未换证注销驾驶证列表
2、2022年2月70周岁以上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驾驶证列表
3、2022年2月C5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驾驶证列表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
2022年3月10日
附件: 1、2022年2月逾期未换证注销驾驶证列表.xls 附件: 2、2022年2月70周岁以上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驾驶证列表.xls 附件: 3、2022年2月C5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驾驶证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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