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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货车追尾撞上交警,司机叫嚣:你管得着吗?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9-09-26        [ 内容纠错 ]

  2019年9月5日8时35分许,杨先生驾驶车辆在行驶至福田区莲花路北大医院公交站台路段时,因前车在斑马线前停车礼让,杨先生也随之停车排队,就在杨先生停车排队等待通行时,后方一辆粤B号牌轻型厢式货车一下子追尾撞上了杨先生的车,事情发生后杨先生立即下车查看情况,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随后货车驾驶员段某及乘客周某也陆续从车上下来查看,还没等那俩人靠近,杨先生就闻到了俩人身上传来阵阵酒味,经验告诉他,这俩人可能涉嫌危险驾驶。

  于是杨先生便询问二人是否喝了酒,为何酒后开车不料,二人态度甚是恶劣。杨先生正是一名交警,得知实情后货车司乘人员顿时目瞪口呆。杨先生怀疑货车司机涉嫌酒后驾车,让两人原地等候交警前来处理事故。深圳交警接到警情后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对三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驾驶人段某醉驾违法,需要接受相应的法律处罚。而另一边,并没有开车的货车乘客周某也被拘了。

  一人醉驾,俩人涉罪

  根据段某与周某交代:2019年9月5日凌晨1时许,俩人和朋友在福田区梅林市场吃宵夜并饮酒。期间段某喝了一瓶啤酒和二两白酒,周某喝了三瓶啤酒和四两白酒,喝完酒后周某将车钥匙交于段某,两人就在货车上睡觉,天一亮段某载着周某驾驶货车去拉货,在装完货回程途中发生了追尾事故。

  负事故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段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双双被拘

  周某是车辆提供人及同行人,其明知段某有饮酒行为的情况下,仍将车辆交于段某驾驶,其行为涉嫌共同犯罪。两人行为均涉嫌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段某、周某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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