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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召开泥头车(罐式车)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31        [ 内容纠错 ]

  为进一步加强泥头车、搅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行业从业人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深圳交警于12月29日(星期日)召开泥头车(罐式车)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

  会议线上线下同步进行,下午3时一到大家便已准备就绪,全市泥头车、罐式车企业从业人员同时上课!

  泥头车、搅拌车交通安全时刻牵动着我们的心,眼看2019年即将结束,深圳交警总结了今年我市涉泥头车、搅拌车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共发生涉泥头车、搅拌车死亡事故31起、死亡35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2起、下降27.91%,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下降23.91%。

  进入12月份以来,涉泥头车搅拌车死亡事故有抬头趋势,交通安全形势较为严峻。

  案例一

  2019年12月25日20时13分许,颜某驾驶粤BJB048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坪山区龙兴北路行驶至同富裕路路口右转弯时,车身右侧与由邱某骑行的二轮自行车发生碰撞,碰撞后邱某倒地被粤BJB048号重型自卸货车碾压,最终造成邱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初步调查发现,事故当日颜某驾车右转弯时,疏忽大意,对应当发现的危险情况未及时发现。目前,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二

  2019年12月26日10时02分许,罗某驾驶的粤BHC318号重型自卸货车在宝安区新安六路与兴业路路口绿灯起步时,车头与同方向行驶的余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车尾发生碰撞,碰撞后余某倒地被该货车辗压,最终造成余某受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初步调查发现

  余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在路口绿灯起步时往右变更车道。目前,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三

  2019年12月27日8时41分许,朱某驾驶粤BHH348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坪山大道行驶至沙田路路口时,车身右前侧与由张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初步调查发现:事故当日朱某驾车右转弯时,疏忽大意,对应当发现的危险情况未及时发现。目前,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连续三天,连续三起死亡事故,事故的发生难道是偶然吗?不是!

  经过对比分析,涉泥头车、搅拌车的交通事故呈现以下特点:

  1、空间特征分析

  宝安区、龙岗区事故较为集中,分别发生12起、11起,共占全市此类事故的74.19%。

  在路口发生事故较多,共16起,占52%。其中泥头车搅拌车右转弯发生的事故11起,左转弯发生的事故4起。

  2、时间特征分析

  10月、12月份发生事故最多,分别发生5起、6起,12月为今年以来事故最多的月份。

  早高峰、下午放学和晚下班三个时段为事故多发时段。早上8时至10时、下午3时至5时、夜间19时至21时均为事故多发高发时段,行人、非机动车出行较多,发生事故的风险较大。

  3、事故相对方分析

  从发生事故的相对方看,泥头车搅拌车与摩电发生的事故最多,共死亡19人,占事故总数的54%。

  痛定思痛,一宗宗令人痛心的事故给我们每一个人都敲响了警钟。事故为何会发生,背后真正的原因令人深思!

  1、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在今年发生的31起涉泥头车、搅拌车死亡事故中,绝大部分驾驶人均有导致事故发生的违法行为。在已出具事故认定的27起死亡事故中,承担事故主要以上责任的有16起。

  2、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GPS监管流于形式

  4、安全教育培训缺失

  在深度调查中,深圳交警发现有些企业即使有培训记录,那也只是流于形式,缺乏实实在在的培训,甚至出现有个别企业为应对交警部门检查,存在伪造安全教育培训台账的情况。

  事故与违法并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是保障安全的关键。深圳交警在此告诫相关企业人员,想蒙混过关最终糊弄的是自己。

  会议上,深圳交警对11月份以来涉泥头车、搅拌车交通违法情况,以及违法最高的企业也进行了通报。

  泥头车交通违法情况

  11月1日至12月27日,我市泥头车共造成交通违法4.84万宗,其中严重违法(扣分大于3分)的5091宗,占比10.53%,环比前两个月交通违法总数上升46.45%。

  事故多数发生在下午3时至6时,事故发生主要原因是司机在驾车时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从违法类型来看,冲禁令违法共4642宗,占严重违法的91.18%。

  违法企业最高的十家企业:

  搅拌车交通违法情况

  11月1日至12月27日,我市搅拌车共造成交通违法4101宗,其中严重违法(扣分大于3分)的319宗,占比9.35%,严重违法占比较前两个月有所降低。

  有责任事故多发生在夜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驾车时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从违法类型来看,冲禁令违法占严重违法的82.13%。

  违法企业最高的十家企业:

  “海恩法则”你听说过吗?

  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事故先兆及隐患,任何不安全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经分析,11月份以来涉泥头车、搅拌车事故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分心驾驶、不文明驾驶、冲禁令。

  在这里,这些数字是多么的沉重!司机交通安全意识缺乏、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后果不言而喻!我们都不愿意看到这血淋淋的悲剧再次发生,更不愿意让这样的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请您不要心存侥幸,把安全抛之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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